福州东街口又有新变化!事关电动车!
3日记者从福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在最开始设置“棋盘”的八一七路东街路口,又将产生新的通行方式。
3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市东街口处看到,在一次等待区标线和斑马线之间的位置,新增了一条宽约2米的非机动车“掉头区”,并标有非机动车和掉头的图案标识。
据交警支队科研设施大队信号灯中队指导员谢基勇介绍,前期,福州交警在八一七路东街路口设置了非机动车专用的过街通道,以及二次过街的等候区以供电动车按照逆时针方向通行。
然而,自从该路口现有的通行方式施行以来,如果有骑行电动车的市民想要掉头的话,或是要等候三个红绿灯,或是要下车在斑马线上推行,过街通行的效率较低。
“因此,福州交警在八一七路东街路口各个方向都设置了电动车的专用的调头通道,掉头的电动车可以按照行进方向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福州交警提醒市民目前的掉头通道只是适合非机动车掉头,如果市民需要通过路口的话,还是要按照路口的逆时针方向去通行。其次福州交警部门在路口,设置了指示标志,提示市民掉头时需要按横向的人行灯指示通行过街。
举例说明,若市民要从东百中心B馆前往聚春园,按照以前的通行方式,要在路面上过三次街之后才可到达;而现在,市民只需要在该路口北侧的掉头通道掉头后,即可到达,但是市民若想前往东百中心A馆或是邮电大楼,则需要通过路口按路面标线通行。而在掉头过程中,市民需要按照横向的,即聚春园一侧的人行灯指示,进行通行。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过后,接下来福州交警将开始对违反“飞行骑”骑行规则的电动车骑行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福州市政府有关规定,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将被处以警告或处以20元罚款;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以及违反规定载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其中,逆向行驶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将被处以警告或处以20元罚款,其余则处以警告或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