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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国首个职称评审监管的专门文件,《办法》重点监管谁、怎么监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办法》明确,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2类重点单位进行监管。

  “《办法》着眼于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更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对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上述负责人说。

  《办法》明确了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监管方式,提出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该怎么处理?《办法》要求,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等个人主体的违规行为,主要实行信用管理。据了解,目前“职称信息”已列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已列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职称评审中的失信行为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对单位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强化对评审单位的违规处置。

  此外,《办法》还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化评审机构列入监管对象,并将可能涉及的垄断申报渠道、操控评审结果、高额收费、与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勾结谋利等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办法》将与职称评审无关的中介等其他社会机构假借职称评审名义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的行为,作为各地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上述负责人介绍,各地人社部门要会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开设虚假网站、进行虚假宣传、设置合同陷阱、假冒职称评审、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非法机构、非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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