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情况通报一出硕士生张某损失惨重咎由自取却已是万幸!
从6月7日,四川大学女硕士生张某地铁诬告事件事发,到6月21日,四川大学就此事对外发布通报,公布对张某的处理结果,刚好两个星期。
官方的正式通报一出,就给此事基本上画了一个句号。对此事的主人公张某来说,既是不幸,又是不幸中的万幸!
一个青春靓丽的女生,原为河南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党员,毕业后保送到四川大学读研,又能到广州着名的鹅厂实习,却在搭乘地铁时,诬告别人偷拍,还到网上发文继续诽谤。
很明显,整件事说明了不作不死这句话。正是由于张某个人感觉太良好了,太作了,导致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报写明:“依据《四川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该生留党察看处分。”
这可是学纪党纪双重处分,张某可谓是损失惨重,不仅名誉扫地,离顶格处罚“开除学籍党籍”仅一步之遥了。
通报中写明:“考虑到该生公开道歉,经调解后取得对方谅解,双方达成和解,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事情网络发酵后,被诬告者邓某在其儿子陪同下报警。若不是邓某父子通情达理,人善心慈,只要没有达成和解协议,邓某起诉维权的话,张某百分之百会被开除,更要惹上官司。
她幸好有光环加持,地铁上遇到了人生中的“贵人”。要是不小心碰到了唐山陈继志式的狠人,只怕生命都有危险。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是生而平等的主体,每个人的正当权利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做人应该要厚道,青春靓丽的女研究生张某也好,其貌不扬的农民工大叔邓某也罢,两个人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最后,对通报中所写的“此外,学校对该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过程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形”,笔者尚存一丝疑问,在张某保研的母校,河南大学没有调查出通报之前,难道四川大学未卜先知,能确保张某保研过程,全部都是合规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