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人被“双开”2人被查
人民网成都9月14日电 (袁菡苓)日前,四川多地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人被“双开”,2人被查。
日前,经荣县县委批准,荣县纪委监委对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关照和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审批过程中,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社保资金被骗取。
陈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荣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自贡市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原主任杨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荣县县委批准,荣县纪委监委对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原主任杨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洪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审批过程中,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社保资金被骗取。
杨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荣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洪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米易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宗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米易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宗华,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四川米易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8月至2014年12月,先后在米易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历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所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强,男,汉族,1971年8月生,四川汉源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任甘洛县委第一巡察组正科级巡察专员、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