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东海一男子拘留五日罚款贰仟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
日期:2024-03-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你好!例行检查,请配合进行酒检”,“您涉嫌饮酒,请配合调查”,近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春季交通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辆苏GK8XXX的小型轿车驶入临时执勤点,民警例行对驾驶人朱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当民警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朱某在2018年4月3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行政处罚,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朱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
►二次酒驾处罚:拘留所10日以下+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营运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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