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房限售年限从2年延长至3年(附执行时间)
广州最新楼市调控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新政延长了人才政策房限售期限。
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一)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严格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要求各区从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2021年4月21日,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部门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2021年4月26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持有番禺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的人才购房须提供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在2021年4月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根据不同情况会有所变化,如在广州无房无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9号)自2023年9月20日起执行。
8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发文,楼市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
8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发文,楼市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发文,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
2018年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
广州5月24日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的通知,对学位房各类违规宣传采取不同节点的监管措施。
5月24日,广州市教育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对学位房各类违规宣传采取不同节点的监管措施。
从2021年4月22日起,广州9区(除花都、从化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导语】:广州最新楼市调控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新政延长了人才政策房限售期限。
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一)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严格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要求各区从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