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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山东德州临邑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通报称,今年9月份以来,廖某等五人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关部门非访,以访施压、滋事扰序,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分别给予五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通报发出后,评论区直接炸开了锅。舆论没有站在临邑公安部门这一边,反而倒向了5名被拘留人员。道理很简单,欠钱的

  啥事没有,索要工程款的却被拘留,怎么看都不公平。虽说廖某等人越级上访,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不值得鼓励和提倡,但是否构成违法?有必要行政拘留吗?

  更进一步说,如果有其他更安全、更直接、更快捷的催款方式,廖某等人至于越级到省、市去上访吗?这究竟是通报里说的“以访施压、滋事扰序”,还是一种无奈之举?对于手无寸铁的农民工来说,应该更可能是后者吧。

  其实,农民工欠薪问题由来已久,尤其临近年关,更是高发期。就在前不久,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对多地进行了约谈,《人民日报》也对此发表了评论。各地相关部门理应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欠薪问题,尽早帮农民工拿回血汗钱,而不是让他们讨薪无门,被迫采取过激乃至违法方式,如此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

  讨薪者是权利被侵害的一方,本质上是在维权,应该获得法律和舆论的同情。如今廖某等人因为讨薪被处罚,且不说是否合情合理,但在处罚他们的同时,当地执法部门是否也应该帮他们把工程款要回来?倘若只处理讨薪者,而放纵欠薪行为不管,恐怕只会让拖欠农民工工资者更加有恃无恐,这显然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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