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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异地企业因工程款发生纠纷,日前,经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山坡法庭多次远程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涉事企业大大节省了经济和时间成本,实现了“足不出户”“事半功倍”化解涉企纠纷的良好效果。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某水利公司承担江夏区内一建设项目部分施工,约定由某工程公司向某水利公司支付工程款55万元。今年1月,某工程公司支付了该笔工程款的服务费等共计10万元,尚欠某水利公司45万元未支付。某水利公司多次向某工程公司主张还款无果。今年11月,某水利公司将某工程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某水利公司和某工程公司了解情况。考虑该项目的款项支付问题已经耗时多年,占用了双方公司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能够调解对双方而言花费的诉讼成本最低。承办法官同时与双方沟通调解事宜,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某工程公司同意支付45万元工程款并一并支付5万元违约金,某水利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一桩涉企纠纷在双方公司均未到场,均未支出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仅用时18天就妥善化解。将纠纷止于诉前,既有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将加强诉源治理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对于涉企案件坚持在“诉前”“庭前”“判前”做好全流程调解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于案外、止于未诉,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低成本、更优质效的司法服务,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山坡法庭积极践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发挥人民法庭优势,积极主动前端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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