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寸”和“寸”一字之差引纠纷
日期:2024-06-1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今年27岁的小胡是缙云的一位上班族。9月13日,小胡看到某手机售卖网店的一广告称“苹果iPhone 6PLUS 5.5寸港版/日版/美版三网手机,品质保障,实力见证。”于是,小胡花5550元买了一部。
手机到货后,各项数据指标都没有问题,但是小胡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经过仔细对比后,小胡终于发现了一处差异——自己买的手机“缩水”了!
原来,该网店宣传图册上清晰地表明了该手机屏幕尺寸为5.5寸,但该手机实质为5.5英寸,换算过来则为4.19寸。小胡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随后,小胡向网店反映了该情况,要求商家作出赔偿。商家对该情况表示抱歉,并称这属于后台操作失误,但不影响该商品的正常使用,拒绝了小胡的赔偿要求。
10月30日,小胡一纸诉状将该商家起诉到县人民法院,称该商家涉嫌欺诈,要求三倍赔偿,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而该商家辩称,其在投放该广告语时便发现错误,已作出修改,但是由于后台数据更新缓慢才导致偏差,且该商品的具体规格中已写明为5.5英寸。再者,这一偏差对该商品本身没有影响。
法院受理此案,向双方阐明法律,对商家的宣传瑕疵做出指正。经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小胡自愿撤诉。 据了解,虚假广告分为两种,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法官提醒,商家对自己的广告、标语等负有法律责任,应当做到真实、客观、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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