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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土地管理法》出炉又让不少人把视线投入到农村土地上,而近几年来在各类农村土地中宅基地的矛盾愈发显着,在本次法案修改中也更新了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其中提到“户有所居”,这“户有所居”是什么意思呢?与“一宅一户”有什么不同?今年惠小农就来给大家分析分析。

  一户一宅强调的是一户人口最多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然而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几遍在很多地区一户家庭只有一处宅基地但土地仍旧不够用。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土地管理法》便提出了“户有所居”的概念。

  随着近几年合村并镇的展开,越来越多的村民住进了小区、住进了楼房,便也没有所谓宅基地的概念了,此次新法规提出户有所居想必也是为日后农村人居整改做政策上的铺垫。

  其实在本次法案中,对宅基地的审批权限进行下放,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也就是说未来宅基地的审批、调度会越来越便捷,同时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在不少试点地区,退出宅基地的村民逐年增加,让不少宅基地资源得到释放,由此可见,未来农村宅基地资源并不缺乏,甚至还有富余,而村集体则可以结合新《土地管理法》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增加村民的收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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